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形成高质量、低价格、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这是进一步推动全国统一市场创建的关键要求。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首先,“质优价廉”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本要求。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合理的价格机制是市场竞争机制运行、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的前提和基础。从小企业的角度来看,有效的价格信号可以区分产品的好坏、大众需要的产品和不需要的产品y。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概括了企业在创新、质量控制、品牌推广等方面的投资,从而产生更高的价格和更高的利润,激励企业不断优化运营、提高创新能力。从产业发相反,“低价优质”、“高价劣质”等扭曲的价格信号,扰乱了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造成“劣币驱逐良币”。汽车生产企业缺乏正向激励,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产品、企业、产业难以高质量发展。其次,重要的是迫切需要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形成高质量、低价格、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完善,有效释放了巨大市场竞争的活力。这是我国凝聚各利益相关方积极性、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的重要原因。近年来,我国一些行业出现价格低廉、竞争混乱的情况,导致企业盲目扩大产能、提高价格。企业之间的“内卷化”竞争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削弱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激励能力,减少了居民收入和政府税收,使国内物价水平处于较低水平,稳定了预期,削弱了内需。影响国内流通的扩大和畅通。在中长期来看,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加需要健康的市场体系和有序的竞争秩序。 “十五五”时期是经济发展动力、质量、效益发生转变的重要时期。迫切需要确立“以质优价取胜”的激励导向,推动企业从“低价”走向“卓越价值”,提升优质产品和服务的竞争优势,鼓励企业加快形成竞争优势的技术、质量、品牌等基础资产。这也是持续推动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加快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转型、增强国内宏观周期内生动力、促进产业良性互动的重要“小削减”举措。国内和国际双循环。三是多措并举,推动形成优质、低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一是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取消区域保护和市场分割,全面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严禁地方政府干预经营主体公平准入和转让。完善公共采购制度,重点纠正最低中标等突出问题。优化高质量发展绩效综合评价,着力修正政绩观念。二是加强对企业家的行为引导。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支持重点企业兼并重组,适当增强行业集中度。加强重点行业自律指导,引导企业自觉抵制低价倾销等不公平行为。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坚持市场监管与执法相结合,加强质量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对标制度,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有效防止企业低价竞争。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提高标准严格约束力,促进有序退出积压产能,实现市场动态。四是深化相关领域改革。保护产权、市场准入,完善信息公开、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健全有利于统一市场建设的统计、金融、税收、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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